为了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良好环境。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理学院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一、 领导小组
组长:马永红、李军;
副组长:李明昕、武淑琴、牛金艳;
组员:贺帅、郭勇、包照日格图、罗婵。
二、 工作安排
1.转专业原则
1)除招生时有特别约定(定向生、艺术类、口语考试等)的学生外,在校本科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生因身体原因,经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按健康标准不适于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4)学生参与本学科相关的科研或创新项目,在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的,优先考虑接收;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优先考虑;
6) 转入条件
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①无各级各类处分;②与转入专业一致的必修课无挂科记录;③截止目前在原专业的GPA必修课成绩排名不低于50%;④原则上非大一年级学生转专业需降级就读。
2.转出、转入计划
1)转出计划:对转出人数不做限制;
2)转入计划(见表)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当届招生人数 |
可接收人数 |
2024级 |
应用统计学 |
2024-1 |
40 |
16 |
2024-2 |
40 |
2024级 |
应用物理学 |
2024-1 |
43 |
18 |
2024-2 |
45 |
2023级 |
应用物理学 |
2023-1 |
43 |
18 |
2023-2 |
45 |
3.申请与审批流程
1)学院在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受理转专业申请;
2)学院拟转出及转入学生需满足学校专业调整原则;
3)拟转入学生在提交申请后需向本院提供本人截止目前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明德楼E220办公室)。
4)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视情况择期进行面试(面试提前一天通知),最终根据学生成绩及面试情况确定是否适合转入本专业学习;
5)专业调整期间的各环节通知安排、最终结果届时可查看理学院网站。
三、 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理学院
2025年4月1日